法律文件

服务条款

最后更新:2026-09-17

1. 报价条款

所有报价以形式发票(Proforma Invoice)为准,有效期 30 天。报价不含运费、保险、关税及目的港杂费,除非另有书面约定。贸易条款按报价单标注(EXW / FOB / CIF / DAP / DDP)。价格可能因原材料波动调整,以最终确认为准。

2. 付款条件

标准付款方式:T/T(30% 定金 + 70% 发货前付清)。即期信用证(L/C at sight)限合格客户。其他付款方式需双方协商。定金支付后订单生效,尾款付清后安排发货。

3. 交货期

标准型号:15-25 个工作日。定制/非标产品:30-60 个工作日,视复杂度而定。交货期从收到定金及确认所有技术参数起算。因不可抗力(自然灾害、政策变化等)导致的延期,我方不承担责任。

4. 质保条款

质保期 13 个月(自发货日起)。质保范围覆盖制造缺陷和非人为损坏。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缺陷部件(不含运费)。以下不在质保范围:正常磨损件(密封件、滤芯)、误操作损坏、未经授权改装、不可抗力损坏。

5. 知识产权

本网站所有内容(文字、图片、技术数据、产品设计)版权归东莞赛森特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所有。未经书面许可,不得复制、转载或用于商业目的。客户定制产品的图纸与参数,未经客户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。

6. 退货与换货

因产品属于工业设备,原则上不支持无理由退货。确属制造缺陷的,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。非缺陷退货需双方协商,可能产生折旧与运费。

7. 责任限制

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我方对间接损失、利润损失、停工损失不承担责任。我方总责任以订单金额为上限。

8. 争议解决

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。协商不成的,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CIETAC)按其规则仲裁,仲裁地为东莞,仲裁语言为中文。

9. 条款更新

本条款可能更新,更新后将在本页面发布并修改日期。订单以双方签署的形式发票为准,不受条款更新追溯影响。